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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1、中国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
2、(一)在试用期内,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。
3、(二)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。
4、(三)严重失职、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。
5、(四)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。
6、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。
7、(六)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8、上述辞退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。
9、以及《劳动合同法》的第40、41和42条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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